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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万税”之国——加拿大

1998-06-0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何渊耀文

在加拿大,人们每月的薪金中大约30%须预付给政府作为失业救济金及保险,再加上购物、消费税和其它税项,人们每个月的收入几乎一半甚至一半以上都得用于缴税。(《中国旅游报》98.6.2何渊耀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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